2017-11-24 20:44:33 来源:六枝特区公众信息网
十、公示、任用
(一)公示
经综合评审、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任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任用审批
公示通过的拟任用人员经相关乡(镇、社区)党委研究后,报六枝特区20世纪90年代末入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十一、本《简章》由六枝特区20世纪90年代末入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未尽事宜由六枝特区20世纪90年代末入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陈中勇
冉茂云
原标题:六枝特区20世纪90年代末入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指导到村(居)就业工作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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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入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指导到村(居)就业岗位表.xls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