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1 13:28:05 来源:东方市政府网
2、面试(占总分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分数从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职数1:2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自主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从相应岗位笔试分数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所占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中标公司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按有关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收到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从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序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
1.政审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审内容主要是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等情况,须提交的材料如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东方市计生委证明)。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2.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从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序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入围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可正式确定录用人员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选岗、签订合同
被录用的考生按成绩由高至低一次选择具体服务的学校,经确认后,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并与中标公司一次性签订为期3年的劳务合同。
六、待遇
专职保安人员不享受入编待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工资标准为三年平均3000元/月(含国家规定缴纳的单位部分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用工关系。考核工作由中标公司负责实施。
七、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落实待遇所需资金、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所需费用和管理费用由市财政列入市教育局本级预算,市教育局拨付给中标公司,由中标公司按月划拨保安人员工资及代扣五险一金。
八、本招聘公告由中标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原标题:东方市教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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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东方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人员岗位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