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8 14:07:36 来源: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5.代理和委托合同的关系
委托合同是合同法中规定的内容,但它和民法总论部分的代理制度密切联系。考生在复习时,要结合这两部分的内容,进行分析比较,明确代理和委托合同的关系。特别要注意,代理权的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一方的授权行为,代理权就产生,而且代理权也可能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产生。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只有双方意识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根据委托合同可能产生代理权,但受托人的权利并不一定是代理权。受托人根据委托合同取得的是处理委托事务的权利,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包括法律行为,也包括非法律行为,而代理行为只能是法律行为。
6.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又叫要约引诱,是当事人引诱对方向自已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比如传单,商业广告就是要约邀请,而买具体某个东西就是要约。
7. 代理人和代表人
代理人不同于法人的代表人。代表人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他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其所表示的意思就是法人的意思;而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代理权的产生是基于授权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