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09:57:50 来源:东方市政府网
(三)报名程序
1. 报名登记
(1)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①请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原件及经考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复印件1份市教育局人事职改办报名,并于高考成绩公布后及录取后将高考成绩单和院校录取通知书送市教育局人事职改办备案。
②填报志愿。高考成绩达到2018年海南省本科A批以上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根据《东方市2018年公费定向录用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表》,在高考志愿栏中填报符合条件的有关招生计划专业志愿。考生应在填报志愿结束后的2天内,将志愿填报情况书面报告送至市教育局人事职改办备案。
③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初选考生信息表》。应届高考考生在报名时,应按《2018年东方市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和《2018年东方市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初选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初选考生信息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报考的培养学校、招生专业志愿和其他有关信息,并贴好相片。交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稿。
④毕业学校初审推荐。《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考生所在的毕业学校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由考生将相关材料送至市教育局人事职改办。
(2)定向录用公费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①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院校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凭证、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原件及经考生本人和履约保证人签名确认的复印件1份市教育局人事职改办报名。
②填报岗位。当年高考成绩达到海南省本科A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根据《东方市2018年公费定向录用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表》,在志愿栏中填报符合条件的有关招录志愿。
③填写《报名登记表》和《初选考生信息表》。应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按《2018年东方市定向录用公费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和《2018年东方市定向录用公费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初选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初选考生信息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报考的培养学校、招生专业志愿和其他有关信息,并贴好相片。交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稿。
④毕业学校初审推荐。《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考生所在的毕业院校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推荐意见,由考生将相关材料送至市教育局人事职改办。
2.择优选招(录)。根据双方自愿原则,以专业学科类别和高考成绩(定向录用的以高考成绩、实地考察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为依据,按学科从到低分择优选招(录)。
3.签订协议。公费师范生实行定向就业,被确定为公费师范生新生的在入学前和被确定为定向录用应届毕业生录用后,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代表市人民政府同学生本人及其履约监护人签订《东方市定向公费录用培养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公费师范生本人、公费师范生履约监护人各存一份。
四、其他
在公布学科岗位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录要求,经领导小组决定后可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调整学科。如招录人员满额,则根据公布的岗位综合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选岗。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解释权归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 黄筱筱,(市教育局人事职改办)。
特此公告。
原标题:东方市2018年定向培养录用公费师范生招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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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方市委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定向培养录用公费师范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方市定向培养录用公费师范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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