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3 10:08:20 来源:安丘市人民政府
五、岗位补贴及社保待遇
(一)岗位补贴。此次招聘人员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20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自本次招聘合同签订之日起,工作每满1年,每月岗位补贴增加20元;每1年军龄,每月增加20元。退出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再享受此项待遇。
(二)社会保险。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工单位从本人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
六、岗位管理
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用工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岗位补贴发放和日常管理考核。
(一)严格岗位培训。对聘用人员,各用工单位要做好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专业技能等岗前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的安排上岗。
(二)严格合同管理。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按时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发放补贴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严格考核管理。各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丘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聘用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日常管理。事假天数由用工单位批准,事假期间无补贴薪酬。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依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如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报市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四)严格补贴发放。聘用人员岗位补贴由市财政专款拨付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按照《安丘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按月发放。
原标题:安丘市2018年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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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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