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9 13:24:34 来源: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四、服务时间
特聘农业技术人员服务期为1年。
五、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3.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身心健康,诚信勤奋,为屯昌县常住人口,无违法违纪记录;
5.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六、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持《2018年屯昌县特聘农技员报名表》(见附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个人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纸质2份及电子版)。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4月5日。
报名地点:屯昌县农技局办公室
联系人:苏茂源、陈明静
联系电话:
2.技能考核:由农技局会同财政局抽调各产业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技能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县农技局审核,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聘人员。
4.签订服务协议:确定的最终人选,即为屯昌县农技推广特聘农技员,由各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
七、管理与考核
由农技局负责特聘农技员使用、管理、考核和补助资金兑付,并分别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1年。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一季度一考核,一个聘用期总考核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协议期内,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接受招聘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的人员,不予发放补助资金并解除协议不再聘用。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八、待遇
按照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精神,聘用人员的补助资金从项目中列支。具体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季度补助7500元含税。
原标题:屯昌县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公告
点击下载>>>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