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6 10:23:09 来源: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7.基层公共岗位服务人员在岗期间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600元(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由雇员所在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8.基层公共岗位服务人员受聘期间不得兼职,对原有工作单位的,要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工作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9.日常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10.县级相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需本人自主择业。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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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岗位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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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岗位需求表.xls
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基层公共岗位服务报名登记表.docx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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