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10:33:42 来源:平原县门户网站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并由就业办统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四、岗位待遇及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为1550元/月(政策变化时做适当调整),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单位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2019年2月28日之后,公益性岗位政策如发生变化,按省、市新规定执行。
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欲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就业办,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对自动离职、违反劳动纪律被开除、聘用后拒绝上岗等情况的人员,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
五、纪律与监督
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9年平原县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