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1 11:59:54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性岗位考试信息,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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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18号)精神和2019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9年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岗位数量和范围
(一)岗位数量
2019年市本级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50个(包括市经济开发区、宿马工业园区、现代制鞋产业城、高新技术开发区)。
(二)岗位范围
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等。
二、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一)安置人员类型
征集的公益性岗位必须用于安置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在本市城镇常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市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