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1 11:37:37 来源: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四)政治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聘用考试
在县纪委和县人事局的统一监督下,组织统一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采用汉语和哈萨克语进行。考试内容为党的各级方针、政策,1+3+3+改革开放、林业专业知识等。
六、聘用人员加分项
1、凡是以前从事过森林管护工作经历的,每一年增加1分。
2、学历加分,本科以上加5分,专科以上加3分,高中(中专)加1分。
3、少数民族报考人的,用汉语参加笔试的加5分,汉族报考人用哈萨克族参加笔试的加5分。
4、现任森林管护所所长加3分、副所长加2分、站长加2分,副站长加1分。
七、聘用程序
1、本方案由自然资源局制定,并公示七天(8月29日—9月4 日)。
2、自然资源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
3、笔试成绩和其他加分项相加,即取得总成绩,自高向低,择优录用。
4、新录用人员公示三天,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八、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聘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原有公益林护林员,自2019年8月31日起,全部解聘。
十、联系人、联系电话
负责人:张心宁
额敏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
徐之威
马地尼亚提:
额敏县人社局联系人:李玲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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