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7 14:06:01 来源: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
【导语】2019广东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5名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益性岗位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提供了公益性岗位考试公告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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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开招聘】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 劳务派遣人员
为加快推动榕城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加强榕城区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解决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重心下移,职能下放出现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人力不足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完善我市生态环境监管保护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揭机构改革办〔2019〕13号)及《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城区榕江水环境改善和东湖、龙石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方案)的通知》(榕府办〔2019〕39号),结合我区实际,委托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5名,派遣至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招聘岗位: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安排,吃苦耐劳,热爱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能够适应长时间户外执法检查、现场应急处置、夜间执法检查和轮换值班等辅助任务,具有2年以上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经历优先。
(三)具备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等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应聘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应聘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生态环境专业优先。
(六)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
有以下情形不得应聘的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在各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七)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参与法轮功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的;
(八)其他不宜担任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工作待遇劳务派遣人员聘用期间(含试用期)工资福利为2500元/月(含全额社保、医保、商业意外险、劳务服务费等费用)。
注:商业意外伤害保险险种赔额:医疗2万元、住院补贴200元/天、伤亡20万元。
若揭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性调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相应增减。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30日。
(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4份(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和本人免冠2寸彩色照片8张。
(三)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名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北路凤林段环卫车队东侧1号。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微信位置搜索:“聚一劳务”即可导航到达;联系电话:,微信号:AT06638634789)。报名现场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考人员,并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面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