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7 14:06:01 来源: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
五、面试方式
(一)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由应聘者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每位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二)每位评委根据应聘者应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间: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致电通知。
(四)面试结果:由微信公众号“聚一劳务”及公司网站()发布;同时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致电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一)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指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负责体检,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合格者为拟政审考察人选,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人选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资料,主要通过对考察人选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一)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成绩公示:由微信公众号“聚一劳务”及公司网站()发布;同时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致电通知。
(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三)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四)在办理录用手续期间,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被录用人员与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八、补录
若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根据对应专业面试成绩顺延至下一名进行考察。若本次招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将进行二次补录。
九、录用
(一)最终结果由微信公众号“聚一劳务”发布;同时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致电通知。
(二)录用人员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负责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在规定日期派遣至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录用人员应服从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安排、调配。
十、聘用
聘用期间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和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共同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聘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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