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4 16:35:21 来源:长丰县人民政府网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有:
科目一:《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
科目二:《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成绩。《科目一》与《科目二》按4:6权重计算笔试(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下同。),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以下递补环节也按此原则决定取舍)。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或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宣布分数。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数只有1人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公告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