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8 12:18:41 来源:灵石县人民政府
2、报名提供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名表(附件2)2份;同时交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不含报名表粘贴照片)。
报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养老保险中心岗位”的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相关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组成员单位和灵石县星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灵石县星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聘用待遇
1、应聘者经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统一参加岗前培训。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内,如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内,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3、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现标准:1500元/月,以后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
灵石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灵石县养老保险中心
灵石县民政局 灵石县森林公园管理处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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