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6 17:49:09 来源:济南莱芜高新区
【导语】2019山东济南市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公告信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益性岗位。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提供了公益性岗位考试公告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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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市莱芜高新区乡村振兴工作专员选聘简章
为着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引导年轻优秀人才投身农村发展,进一步充实村级后备力量,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济南市莱芜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工作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奉献精神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为准)。
3.户籍在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熟悉农村基层工作的优先。
(二)专业要求
本次选聘不限制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曾受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
3.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9.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回避情形
聘用人员与原籍或户籍所在村现任“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兄弟姐妹关系的,实行回避,由选聘单位安排至原籍所在街道其他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