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3 17:11:54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一、单选题
16.【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属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对其他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均不需负刑事责任。
选项A:16周岁生日当天属尚未满16周岁,因此,甲对其盗窃银行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选项B: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乙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并致使他人死亡构成非法拘禁罪。若要转化为故意杀人罪必须使用暴力,该选项显然不具有这一条件。因此乙不负刑事责任。
选项C:丙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属致人重伤的情形,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选项D:根据《刑法》第289条的规定,聚众“打砸抢”中,如果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只对首要分子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丁不是首要分子,因此不需负刑事责任。
本题答案为C。
17.【答案】B。解析:本题中道路突然塌陷属于不能预见的因素,而不是行为人的过失或者故意造成客观上的危害结果,所以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故本题答案选B。
18.【答案】A。解析:选项A错误。只有行为人履行义务可以避免结果发生的情况下,不作为才可能成立犯罪。选项A中,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所以不成立不作为犯。
选项B正确。行为人基于先前行为产生了救助义务,明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的表述意味着具有结果回避的可能性,具有救助义务且可能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应认定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选项C正确。甲带邻居小孩出门,负有保护小孩安全的义务,在小孩遇到危险时负有救助的义务,其不履行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
选项D正确。甲负有看护仓库的职责,且火灾是甲乱扔烟头引起的,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甲都有救火的义务。甲在起火能够扑救时,而不履行救火义务反而逃跑,构成不作为犯。
综上所述,故本题答案选A。
19.【答案】A。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刘某欲强奸该女子,该女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选A。
20.【答案】A。解析: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A项为了船上的人员安全而抛下一些行李,是紧急避险的行为。B项甲乙同时落水,甲的行为虽然保护了自己的行为但同时也伤害了乙的生命。C项消防队员有及时救火的义务,D项医生也有及时医治病人的义务,不成立紧急避险,此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