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9 10:49:13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三)办毕公文的整理归档
1.清退:经过清理将有关办毕的收文按期返归原发文机关或其指定的有关单位。公文清退工作的目的在于保证重要公文或机密公文的安全。
需要清退公文的范围:(1)绝密公文;(2)有重大错漏的公文;(3)被明令撤销的公文;(4)仅供征求意见或审阅的公文;(5)未经本人审阅的领导人的讲话稿;(6)其他由发文机关指定清退的公文等。
2.销毁: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3.暂存:公文的暂存,是指对既不应立卷归档或清退,又暂不宜销毁的公文,仍需再留存一定时期以备查用。
暂存公文的范围:(1)频繁查阅的已整理归档公文的重份文本与复印本;(2)具有参考价值的公文、简报等;(3)一时难以准确判定是否留存或销毁的公文;(4)反映一般情况的公文、报表等。
4.立卷:将办理完毕且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文编立成为案卷。
5.归档: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二、考点分析与例题展示
1.下列选项中属于公文办理中发文办理的最后一个步骤是( )。
A.初审 B.核发
C.复核 D.印制
【解析】B。本题考察的是公文发文办理的程序。公文发文办理的正确顺序为复核、登记、印制、核发。首先对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复核没问题后进行登记,登记后送去印制,最后一个步骤为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也就是核发。A选项为收文办理的程序,故不选。BCD公文发文办理程序中最后一步为核发。故本题答案为选B。
2.(单选)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文办理的是( )。
A.公文拟制 B.发文办理
C.收文办理 D.整理归档
【解析】A。本题考察的是公文办理中包含的内容。公文办理包括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和整理归档。公文办理的每一个步骤按照顺序必须牢记,因为客观题的形式考察程序。包括发文办理程序,收文办理程序,整理归档程序。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公文的起草一般在机关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秘书部门进行起草,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最后由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故本题答案为选A。
经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各位考生对于公文办理的考点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也非常欢迎大家来到中公课堂共同学习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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