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8 12:32:43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网
为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共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当前在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中承担的繁重任务,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5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市户籍,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算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2018年毕业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我县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四、招聘岗位
新丰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
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填写《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邮箱519324777@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8日--8月23日
(三)报名材料
1.《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姓名.JPG,大小为20KB以下)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
5.户口簿;
6.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五保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复印件、或《扶贫卡》复印件、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
六、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在8月24日上午11:30分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交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地址: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8楼808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25 日前公布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凡网上提交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