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4 11:44:45 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医院由招聘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人数等额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肥城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七、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期限、管理、待遇
1.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与其签订用工协议,公益性岗位的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一年一签,到期不再续签,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试用期和考核:试用期3个月,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对试用期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益性岗位待遇:试用期工资为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应发工资,原则上不高于肥城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0%,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公益性岗位补贴:依据山东省、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退出即终止聘用关系,并从终止聘用的下月起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①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或有相关记录的;
②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③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④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⑤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30天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
本次肥城市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肥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3238182 321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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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城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4日
原标题:肥城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eicheng.gov.cn/art/2020/9/14/art_48458_9787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