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1 16:14:11 来源:平远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应急管理综合救援队伍实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平远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20名专职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经体能素质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愿从事平远县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应急管理局工作分配;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勇于担当各类应急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对具有3年以上专业抢险救援、运动技能特长、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和退伍军人,持有B2、B1、A2、A1驾驶证,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三)性别、年龄:建议男性,年龄在18-40周岁。(有特殊专长者可适当放宽)
(四)身高1.62m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24小时履行应急救援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以下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消防工程师资格、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需出具相关培训证书等)。
2.持有B2、B1、A2、A1驾驶证的。
3.退役(伍)军人。
4.有特殊技能专长者。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招收:1.身体特征:凡是有纹身,涉及非法组织标志的(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邪教、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身体有残疾的,不适宜抢险救援工作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需24小时全天候保持应急准备,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技能任务。
(二)承担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2日
地点:平远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姚雯雯,联系电话:8897339。(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需提交报名材料:
1.《平远县应急管理局专职应急救援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3.退役(伍)士兵需提供退役(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4.具有体艺、才艺、计算机、机械维修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