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9 16:22:15 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确保大龄低保家庭成员、煤矿下岗职工及家属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开发300个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招聘计划
开发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300个。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程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城镇“4050”人员,重点招聘其中的低保家庭成员、煤矿下岗职工及家属。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3.“4050”人员年龄要求女于1965年10月9日至1980年10月9日期间出生;男于1960年10月9日至1970年10月9日期间出生。
4.热爱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5.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在聘用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 发布公告
通过鹤岗市人民政府网站、鹤岗电视台、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鹤岗就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低保家庭成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煤矿下岗职工及家属需提供曾在煤矿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工资发放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鹤岗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休息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现居住地所在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