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4 09:00:58 来源: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一)第一序列(符合优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等级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2020届广州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第二序列
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流程
第一序列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按成绩高低排序按1:1进入体检环节,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工作岗位为街道的,由各街负责组成面试考官组并组织面试工作,区人社局安排人员参与面试考官组,面试题由区人社局统一负责。
第二序列考核方式视第一序列招聘结束后岗位空缺情况及报名人数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体检及聘用公示
1.面试: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二)体检
1.通过面试的人员,按职位拟招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工作岗位为街道的,由各街负责通知及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各街道负责。工作岗位为局属下单位的,由区人社局通知及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2.因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三)聘用公示
1.公示结果。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后,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网址是:http://www.yuexiu.gov.cn,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发送聘用结果。经对外公示无异议的,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送聘用结果通知书;对公示有异议,经调查后证实有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排序招聘的机制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将依法与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是在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单位或越秀区内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关于工作地点和岗位的分配安排,拒绝分配安排的可视实际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被聘用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对合同期满的人员相关部门会通过政策指引等方式促进其通过其他渠道就业创业;对有参加技能培训、参加创业培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入户城镇等方面需求的人员,相关部门会给予支持,保障享受政策扶持。
(三)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
(四)监督投诉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电话:83188281。
(五)除本公告外,涉及本次招聘的其他补充、修改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http://www.yuexiu.gov.cn),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者密切关注。
(六)本公告如有其他不详或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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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
原标题:广州市越秀区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第二次公 20201113
文章来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6911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