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6 19:00:08 来源:罗定市人民政府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到罗定市民政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等事项在罗定市民政局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2020年罗定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罗定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罗定市民政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四)总成绩
应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高分排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高分排前;
总成绩在罗定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罗定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罗定市民政局网站、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的,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为合同制管理人员。经录用后,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单位可以终止或续签合同。
十、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期薪酬制度。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省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约400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食宿自理。
十一、其他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不全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咨询和投诉电话:0766-3926830/3923020 (罗定市民政局)。
本公告由罗定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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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罗定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2020年罗定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罗定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
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原标题:2020年罗定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oding.gov.cn/yfldnzj/gkmlpt/content/1/1393/mpost_1393328.html#2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