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5 18:35:16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95号)精神,我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4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具体分配至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如下: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
(六)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岗位安排,毕业2年以内(2019届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日期起算)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公告发布之日前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专业及学历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四)报名材料:
1.《海珠区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正面照片1张;
5.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优待证》《扶贫卡》、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的,非广州市的失业登记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的《就业创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