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0 14:07:38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17〕8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2.能吃苦耐劳,能24小时随时深入乡镇基层第一线开展业务工作,能接受外派工作。
3.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安排,无违纪违法记录。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等专业)。
5.身体健康,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30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薪酬待遇
月薪450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发布考试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 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天。2021年1月7日至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60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7780344。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下载,A4纸双面打印);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红底照片2张。
报名考生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由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和体检时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在上述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