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0 14:07:38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联系人:张夏娟,联系电话:0752-7780344),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招聘领导小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实施。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 〔2010〕276 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名额,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由县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者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应届拟聘用人员未能提交毕业证原件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地点安排的;
4.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五)本公告由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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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表.doc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
2020年12月25日
原标题: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41521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