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5 09:38:04 来源:金沙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我县村务(民生)监督工作,切实提升村级监督水平,构建乡村两级监督联动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特岗民生监督员2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劳务派遣制特岗民生监督员20名,具体岗位详见《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特岗民生监督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金沙县户籍(2021年3月4日户籍在金沙县);
(三)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笔试考试成绩中加5分(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原件(不退回);
2.退役军人,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三年内有过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报名时需提供由相应乡镇(街道)、村(社区)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原件(不退回)。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截止2021年3月10日,受党纪或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审查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纪委县监委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地址:金沙经济开发区A区B栋纪委大楼,4路公交车终点站处)。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佩带医用口罩,手机扫“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并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报名场地进行报名登记;体温≥37.3℃和未佩戴医用口罩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报名场地报名。报考人员检测时和进入报名场地后,均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报考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报考,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户口册、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用铅笔写报考人员姓名);
(3)提供填写完整的《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特岗民生监督员报名表》;
(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加分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提供加分印证材料的,不予受理;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再退还。
3.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清楚《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需同时提交书面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有关规定、条件及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沙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特岗民生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中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