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5 11:39:42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为切实增加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1〕12号〕)及关于印发《抚顺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抚县人社发〔2021〕1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通过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抚顺市户籍,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4日(含)至2003年9月4日(含)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政治思想表现好,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能胜任社会救助工作;
5.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并有较强实际应用能力;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4日(含)。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抚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fsx.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4日-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抚顺县政府西耳楼303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抚顺县“社工站”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并填写,带电子版照片一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一份,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加分事项需提供相关证明,另准备一张同底一寸照片;
4.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根据《2021年抚顺县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招考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信息并按招聘条件结合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1.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招考主管部门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3.加分项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