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5 11:39:42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所选岗位所在乡镇户籍且在本乡镇实际长期固定居住,聘用后愿意到本乡镇从事社会工作人员加2分。
4.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经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再次面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在抚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招考主管部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五)考察
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阅档、实地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应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定为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因酒驾、醉驾受过处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偷盗、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在工作、学习中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
(8)有其他严重问题,不适招聘的。
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抚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七)签约上岗
公示期满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首次聘期二年。
招聘的人员由县民政局统一调配、管理和考核,日常工作接受所在部门管理。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标准为2150元/月(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由所在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
报名咨询电话: 024 57599617
纪律监督电话: 024 5759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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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抚顺县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nfsx.gov.cn/ins.asp?s=18&i=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