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3 11:00:15 来源: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三、招聘原则、条件及援助对象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具有本县非农业户籍,女18—49周岁(即1967年11月1日以后至1998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男18—59周岁(即1957年11月1日以后至1998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特别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
1、就业特别困难人员。
①企业改制下岗的“4050” 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②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具有从事简单独立劳动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4050”失业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就业困难的“4050”特别困难人员;
⑤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4050”失业人员;
⑥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⑦就业困难的40—59周岁复员退伍军人。
2、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