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9 14:56:43 来源:吕梁人事人才网
(七)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和“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每三年签订一次,并建立个人档案。用人单位与该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双重管理,工资、社会保险、个人人事档案资料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实际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对其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勤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劳务派遣公司。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同时终止。合同期满后根据用工单位需求,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保险待遇
工资每人每月3200元(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的单位应缴部分),工资、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及一次性招聘费等费用由市财政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解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执行。用工单位不提供食宿。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所有。
监督电话:
监督地址:离石区前赵家庄二巷108号房间
吕梁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