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4 09:44:22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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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这种能力是自然人依据自己的能力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这种能力人与人是不一样的。假设一个20岁的小伙和一位2岁的孩童通过自己的能力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能力就不一样?为什么不一样呢?因为他们的年龄、智力甚至是精神状态是不一致的,所以去实施具体民事行为的能力也不同。
自然人的民事权力能力是自出生时开始到死亡时终止,人人平等。但是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却受年龄和精神状态的影响,人人不一样。所以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是:人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并不是人人都享有行为能力。享有民事权利的人不一定享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定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例题:(判断)自然人享有权利能力就一定享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错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是:人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并不是人人都享有行为能力。享有民事权利的人不一定享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定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故上题说法错误。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以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为标准,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总则》第17、18条规定:(1)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这个知识点中需要注意第二种特殊的情形,年龄上必须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必须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这样的自然人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例1,小明,17周岁,高中毕业辍学打工,一个月3000元工资,此时小明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例2,小明,17周岁,高中毕业时远房叔叔赠送100万作为毕业礼物,小明以此生活,则小明此时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例题:(单选)小明,17周岁,高中毕业辍学打工,一个月3000元工资,自己每月花费1000元,剩下的钱全部存起来。过年时小明利用自己的积蓄为妈妈购买了一部手机,小明的妈妈认为小明还未成年,故要退还这部手机,请问小明购买手机行为的效力是()
A. 有效的
B. 无效的
C. 效力待定的
D. 可撤销的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