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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婚姻关系如何成立?

2019-05-22 10:12:02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导语】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是考试的重要部分,不少地区都在笔试当中安排了公基的考核。由于公共基础知识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所以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特地为考生总结了很多相关知识点,方便大家记忆,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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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消极条件包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有配偶者;(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的效力有瑕疵的情况包括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两种情形。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可撤销的情况只包括因胁迫结婚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受胁迫一方可以在一年之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试题再现】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 )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答案】 C。解析:选项A错误。《婚姻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A中,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但在3年后,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因此,以此为由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B错误。《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选项B是因为欺骗而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婚姻无效。

选项C正确。《婚姻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此,甲与乙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该婚姻无效。

选项D错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据此可知,若乙是被胁迫与甲结婚的,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另外,甲乙登记结婚已经3年,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已过,该婚姻也不能被撤销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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