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4 10:06:09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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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习过将一个人关进监狱,需要走四步,这四步其实就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那么,在这四要件中相对难理解的是犯罪的主观方面,他包括故意和过失,其中故意犯罪理解起来会相对难一些,又是各类考试中不可避免都需要学习的知识点,那么让我们一起走入这个知识点理解它吧!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我们可以从认识因素和态度因素两个方面来理解它。犯罪主观方面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故意犯罪里边又包含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常会把他们放在案例题里边进行考察,所以在学习的时候,要抓住他两最主要的区别,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区分它们吧。
故意犯罪之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的心理态度。让我们根据概念来剖析一下它的认识因素和态度因素,认识方面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根据《刑法》14条规定,直接故意的认识内容一般包含了这几个方面:
1.明知自己行为的内容与社会意义。行为人对自已行为的认识并不只是对外为的物理性质的认识,而是必须认识到行为的社会意义。现在我们用一个例子让大家来记住它。
例如:中国人张三在火车站周边贩卖淫秽物品,此时只有当张三认识到自己所贩卖的物品具有淫秽性质时,才是对行为内容与社会意义的认识,也就所张三存在故意。如果张三贩卖的是外文色情书刊且张三只是认识到自己在贩卖外文书籍,但根本没有认识到该外文书籍是淫秽小说时,就缺乏对行为的社会意义的认识,因而不具有贩卖淫秽物品的故意。
2.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包括侵害结果或危险结果。对危害结果的认识不要求很具体,只要求认识到是某种性质的危害结果即可。
比如说:张三在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时,只要认识到会有人死亡即可,至于具体谁死亡在何时死亡,不要求具有明确的认识。
3.对危害结果的明知包括明知危害结果必然发生与可能发生两种情况。行为人所明知的是哪一种情况,应以行为人自身的认识为准,不以客观事实为准。即使客观上只有发生结果的可能性,但行为人认识到发生结果的必然性时,也应认定行为人认识到了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