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09:15:05 来源: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选岗
市“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程序,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对报名时公布的基层岗位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先笔试成绩再面试成绩的顺序进行选岗。
(六)公示
按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要求对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进行5天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拟招用人员,由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通知进行岗前培训。
(七)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由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另行通知。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基层单位及基层岗位的基本情况;心理健康知识;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等。
(八)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拟招用人员及时与岗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平顶山市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与岗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签订《平顶山市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
五、人员待遇
(一)“政府购岗”招用人员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二)“政府购岗”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府购岗”招用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从“政府购岗”聘用人员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政府购岗”招用人员基层岗位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为3年。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2018〕17号)、平顶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政府购岗”高校毕业生考核及就业岗位落实工作的通知》(平人社〔2018〕171号)文件精神:我市招募的“政府购岗”高校毕业生,服务满2年且考核优秀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政府购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上报市委编办、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
(四)“政府购岗”招用人员档案关系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省直管县(市)或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五)“政府购岗”招用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六)“政府购岗”招用人员有创业意愿的,可在解除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
市“政府购岗”办公室及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375-2978819
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0375-4970568
监督电话 :0375-2979991
平顶山市“政府购岗”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原标题:平顶山市2021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pds.gov.cn/contents/13461/436330.html